12月26日電 據濟南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濟南市政府今日發文加大房地產市場調控力度,明確本市戶籍家庭限購2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家庭在濟南限購1套住房,需提供連續24個月以上在市區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通知指出,為深入貫徹落實濟南關于保持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有關要求,鞏固調控成果,防止房價反彈,確保房地產市場穩定,維護群眾利益,市政府研究確定,進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房地產市場調控力度。
一、強化競買居住用地(含兼容居住用地)資金來源管控。將競買資金管控要求列入土地掛牌出讓文件和出讓合同,競買人所有競買土地資金(包括競買保證金、土地成交價款等)全部為自有資金。市國土資源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營管部等部門組成土地競買資金聯合審查小組,實施土地競買資金審查監管,發現違規的,取消競得資格,不返還其競買保證金(出讓合同定金),并納入我市土地交易市場誠信黑名單,2年內不得在我市參與土地競買。
二、加強商品房預售審批管理,控制市場供應節奏。適當提高商品房預售申請門檻,加強預售資金監管,防范市場風險:(1)規劃12層以下住宅單體主體結構完工后,12層以上住宅單體主體結構完成一半(不少于12層)后,方可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2)對銷售均價高于開發成本(土地、建安等相關成本)20%以上的住宅項目嚴格審查,涉嫌暴利的,限制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
三、本市戶籍家庭限購2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家庭在我市限購1套住房(需提供連續24個月以上在市區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四、加強市場監管,嚴格執行限購政策。認真落實商品房網簽備案規定,依法嚴厲打擊捂盤惜售等行為。嚴格購房資格認定,嚴查造假騙取購房資格行為。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檢查,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對開發企業、房產中介及承銷機構的監管,依法嚴厲打擊開盤中炒號倒號、侵犯群眾購房權益等損害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行為。
五、嚴格規范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簽撤銷程序,切實制止預售商品房轉讓等炒房行為。在房屋權屬登記前,凡不符合合同撤銷相關規定的,一律不得辦理網簽撤銷手續;開發企業與購房人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通過辦理網簽合同撤銷更名業務,逃避房地產交易稅費的,一經查實,合同更名視為無效,企業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有關當事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六、加強社會宣傳和輿論引導,維護房地產市場良好秩序。
另外,該通知適用于濟南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和濟南高新區,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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