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項目名稱: 溫州市濱江商務區(03-01-03等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
規劃審批時間: 2015年5月25日(市政府溫政函[2015]69號文件批復)
規劃編制單位: 溫州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一、規劃修改范圍
本次規劃修改總用地面積約為13.40hm2,具體四至范圍:東至規劃三路、西至黎明蒲、南至江濱東路、北至甌江路。本次規劃修改將01-02-09、01-02-10、01-02-11合并為01-02-10一個地塊,將03-01-04地塊分為03-01-04a和03-01-04b地塊,其余相關地塊的地塊編號詳見地塊編號圖(修改后)。
二、用地性質修改,
本次規劃修改將03-01-03調整為消防用地(U31類用地),將01-02-10、03-01-01、03-01-04b、03-01-05修改為公園綠地(G1類用地),其余相關用地性質的優化詳見用地規劃圖(修改后)。
三、地塊控制指標修改
本次規劃將03-01-02地塊的容積率調整為3.3,將03-01-03地塊的容積率調整為1.3,將03-01-04a地塊的容積率調整為3.5,其余相關控制指標詳見附表1。
四、配套設施修改
(1)將原規劃03-01-03地塊內設置的12班幼兒園調整至修改后的03-01-02地塊內,幼兒園規模應滿足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普通幼兒園建設標準》(DB33/1040-2007)中基本指標要求,用地面積不小于4280m2。
(2)規劃在03-01-02地塊配置一處社區醫療衛生站(建筑面積不小于150m2)、一處基層社區用房(建筑面積不小于350m2)、一處街道綜合服務中心(建筑面積不小于1500m2)、一處菜市場(建筑面積不小于2000m2);
(3)規劃在01-02-10地塊配置公交首末站一處(用地面積不小于2000 m2)和社會公共停車泊位49個;公廁一處,建筑面積不小于60m2。
五、道路交通修改
(1)本次規劃修改后將府東路線位向西局部偏移;
(2)根據浙江省地方行業標準《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規劃與設計規范》(DB33/1056-2008)對府東路與甌江路的道路交叉口進行渠化;
(3)停車泊位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設標準《城市建筑工程停車場(庫)設置規則和配建標準》(DB33/1021-2013)配置。
六、城市設計要求
(1)本次規劃區作為老港區超高層建筑區向上陡門浦公園過渡的區域,需結合濱江特征,塑造甌江沿線特色的空間景觀界面,與濱水景觀融為一體。在建筑色彩控制方面:居住建筑宜以偏暖的米黃、暖灰色為主色調,也可以考慮比較暗的藍灰色或者綠灰色,與環境相一致。在建筑高度控制方面:03-01-02地塊和03-01-04a地塊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03-01-03地塊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不含訓練塔高度)。
(2)01-02-10地塊配建的公廁和公交首末站應統一設計、統一布局,保證濱水空間景觀系統的完整性和濱水慢行系統的連貫性,并滿足水利安全。
七、主要圖紙
1、區位圖
2、用地現狀圖
3、用地規劃圖(修改前)
4、用地規劃圖(修改后)
5、地塊編號圖(修改后)
6、圖則1(修改后)
7、圖則2(修改后)

熱點關注
免責聲明:本站所刊載的所有的房源信息、活動信息、資料及圖片均由網站用戶提供,其真實性、合法性由信息發布人負責,本網站不聲明或保證其內容之正確性或可靠性。所有信息請與經紀公司、房產公司、家裝公司、業主個人等確認為準!